光明时评:涉就业性别歧视将被约谈,保护女性权益该下硬功夫

作者:王远方

近日,全国妇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共同推进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对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举措,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针对社会关注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通知》中也明确指出,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单位,将被联合约谈。

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由来已久。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近6成的女性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状况,而同一问题仅有2成男性会被问到。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歧视方式可谓层出不穷。孕期、产期、哺乳期,都成了女性被歧视的原因。能力上不逊于男性,不少女性在机会的获取上却大打折扣。

社会上,某些行业会存在男性或女性居多的情况,如护理、保姆、保安等。这种职业性别隔离,是由一些传统的文化因素和社会因素造成的,是人们结合生理及心理特点,在观念上对男性、女性所能从事工作的认知及定位。

然而,在今天的就业市场上,某些岗位“顺其自然”地将女性拒之门外,或者把性别歧视隐晦地通过职业性别隔离的方式展现出来。片面地认为女性不能从事某些工作,或者将婚姻家庭情况视为影响女性工作成果的因素。这些都该从职业性别隔离的概念中剥离出来,而该被放入性别歧视的范畴中。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将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这种行为尤其值得警惕。同时,某些性别偏见一再成为女性职业发展道路上的“职业天花板”,导致女性的就业生存空间进一步狭窄。

对于社会上长期存在的歧视现象,三部门从市场监管方面也做出了相应部署。“要强化市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事实上,保护职场女性不被歧视不是一家公司、一个部门的事情,而应当是多地区、多部门积极联动,真正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女性、保护女性的良好氛围。同时,让利益被侵犯的女性能够有畅通的反馈机制,防止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变成女性再次被就业歧视的新负担。

此次《通知》也明确提出,要“结合市场需求和女性高校毕业生特点”,去“开发一批适合女性高校毕业生的培训课程”。这对女性就业市场是一个提醒,某些职业性别歧视的产生,也是由于用人单位在岗位设置、考核标准中单一化,未能结合性别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方案。

以外卖行业为例,据《外卖骑手职业可持续发展调查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显示,从性别来看,87%为男性外卖骑手,13%是女性外卖骑手。采取同样的绩效标准和平台奖惩机制,导致女性在这一工作中并不具有优势,形成了外卖平台男多女少的性别结构。生理上的特点决定女性不适合某些工作,但这不该成为整个行业拒绝或歧视女性的借口。为女性求职者找到适合的岗位,跨越职业性别的隔离,让女性在工作上的优势得到充分地体现。某些曾经被认为女性不适合的工作,是否也能够为女性提供施展才华的可能性,同样值得期待。

当前,新一轮的校园招聘季正拉开帷幕,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是对女性高校毕业生合法利益的保护。不过,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只是个开始,面对就业市场上可能出现的隐性限制或改头换面的新歧视行为,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道路需要更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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