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迅速“圈粉”,而“冰墩墩”太过抢手已经断货。很多网友就自己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2月7日,
一场瑞雪普降江城,
芜湖网友利用积雪堆出了
形态各异的“冰墩墩”。
如何拥有一只专属“冰墩墩”?网上有“画墩墩”
“馍墩墩”“汤圆墩墩”“剪纸墩墩”那么,有人提出疑问,
自制“冰墩墩”,是否会侵权呢?
记者咨询了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沈律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等。
因为“冰墩墩”的卡通形象属于美术作品,所以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冰墩墩”的卡通形象。
但《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民间自制“冰墩墩”物品自己使用是合法的。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虽说自制“冰墩墩”自用不侵权,但沈律师也提醒广大网友,目前有人将“冰墩墩”形象制作成表情包、动态视频等在网络上传播,这就要小心了。因为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如果擅自在网络传播“冰墩墩”形象表情包等,即使不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商家抱着谋利的心态,盗版制作“冰墩墩”玩偶等周边产品销售,就触犯了多部法律,将受到严惩。
这些行为是真不能做!
3人高价倒卖冰墩墩,被处罚
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随着北京冬奥会的进行,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受到热捧,体现了广大市民群众关心冬奥、支持冬奥的热情。但却有个别人打起了“歪主意”,在指定销售网点等地高价倒卖,非法牟利,扰乱正常购买秩序。
对此,警方迅速调查,予以严厉打击,目前查获3名违法行为人,均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以下这些骗局也要当心
如果这时有人告诉您,他手里有“冰墩墩”的“存货”,还有不少“纪念周边”,你会心动吗?别急,千万要多留个心眼,别上了“骗子”的当。
近日,江苏的刘先生结识了一名自称某艺术品公司员工的网友,对方推荐了奥运纪念徽章等三套冬奥会纪念品,并称极具收藏价值。
刘先生转账3.8万元购买,收到纪念品后发现质地不佳,发票也不正规,几次要求退货未果,后发现该公司已经被注销。
此类诈骗蹭了冬奥会的热度,多有两种套路:一是“以次充好”,用不具收藏价值的纪念品冒充,骗取高额收购款;二是“空手套白狼”,仅仅以“冬奥纪念品”为幌子,收到转账之后就拉黑消失。
假冒冬奥会官方网站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搭建虚假的冬奥会官方网站,在网站上进行所谓的“幸运抽奖”“冬奥纪念品赠与”“冬奥限量版纪念邮票限时抢购”“冬奥纪念币抢购”等活动,诱骗网友进行在线注册。
而诈骗分子早已在网站中植入盗号木马或病毒程序,一旦网友按照网站设定的路径操作,就会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甚至银行卡中的钱财被转走。
防骗提示
对各种有关冬奥会的抽奖活动,最好登录冬奥会官方网站或向权威机构核实。
遇到需要提前支付“预付款”“定金”“手续费”等,诈骗的可能性极大,千万不要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