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公布了一起“引狼入室”的强制猥亵案。女子冀某醉酒后,由朋友送其回家。快到冀某家时,冀某随机抓住正好路过的陌生男子朱某,后对朋友说其认识朱某,并声称朱某会送其回家。而此时,一脸懵圈的朱某不知所措,但也没有否认。
冀某朋友离开后,朱某在冀某的指引下,成功将其送回家中。后朱某见冀某仍然处于醉酒状态,便见色起意,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
案发后,朱某认罪认罚。目前,朱某因强制猥亵罪已被起诉。(来源:中国检察网)
以案说法:
酒后失态可以理解,可酒后随便带陌生人回家,那可是极其危险的!本案冀某因醉酒引狼入室,结果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这个教训也是够深刻的。
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冀某酒后主动要求并指引朱某带其回家的,朱某也不能对其做出猥亵行为。就算双方真的是认识的,也不可以。这是因为刑法明确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对妇女实施猥亵的,就将以强制猥亵罪立案侦查,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朱某对冀某实施猥亵时,虽然冀某当时没有反抗,但这只是因冀某醉酒后处于不知反抗的情形。即朱某仍然是违背妇女意志的侵犯妇女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对于侵犯醉酒妇女的处罚,一般适用本法第236条和第237条。前者是强奸妇女的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10年;后者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当然,如果是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实施的,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
本案的发生,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即送醉酒朋友回家时,无论中途其说什么,都务必将其送到家中或联系其家人来对接方为安全。毕竟酒后胡言乱语,也是有可能的。
来源: 以身说法
编辑:唐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