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0时至24时
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月15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葫芦岛市报告;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均为沈阳市报告。治愈出院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2月1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23例(含境外输入178例),治愈出院809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112例(本土107例、境外输入5例)。目前,尚有10例(本土2例、境外输入8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辽宁疾控:建议省外学生
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辽
在全球新冠疫情大流行时期,国内疫情形势依旧严峻,近期我省仍存在新增本土新冠感染者,外出时请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严密防范,为了公众的健康与安全,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1、加强自我防护。牢记“防疫三件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坚持“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2、加强防范、主动报备。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是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辽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并落实辖区相关防疫政策。
3、减少聚集、主动监测。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群众,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需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就医途中请勿乘坐交通工具。
4、春季返校高峰期间,建议省外学生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辽,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
5、关注疫情时讯,健康出行。请关注全国疫情最新进展,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做好防疫要求准备,健康出行。
6、积极接种新冠疫苗。请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及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已完成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请及时接种加强针。
葫芦岛:
引发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被立案侦查!
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15日发布问责通报,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绥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报说,有关部门调查查明,绥中县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东诫勉谈话。
另有多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级等处分。
据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此前通报,本次疫情由外地返乡人员输入,经节假日期间同村居住或探亲等活动引发。
疫情防控不力!
葫芦岛绥中县发布疫情问责通报
近日,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经有关部门调查,查明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2月1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发布问责通报:
1.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人大主席郭永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副乡长刘洋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纪委书记赵文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武装部长丁刚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给予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碑岩乡分中心职员王晓东(非中共党员)降级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水利站站长、窝岭村代理党支部书记李国清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窝岭村村委会主任韩树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责令韩树军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给予窝岭村网格员吕志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建议解除吕志义、韩荣金(非中共党员)、王玉香(非中共党员)网格员职务。
2.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副局长李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人金大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医政科负责人常立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给予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
给予绥中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科长贺立威党内警告处分。
4.给予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管东诫勉谈话;
给予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周兴飞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长毛廷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对于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药店、诊所等有关市场主体,已由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对其他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追责问责。
来源:沈阳网、辽宁卫健委、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斗融媒、东北新闻网、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黄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