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9:30,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现名:刘某曦)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对此,江歌母亲江秋莲称: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裁判。
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不能接受说我把江歌当‘人肉盾牌’”】
2月16日,据百姓关注视频报道,刘鑫接受采访时称江母提出的证据十分荒诞,都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最不能接受的一条是说我将江歌推出来做人肉盾牌”,这一点是我最最最不能接受的”。
说到这,刘鑫哽咽称“我觉得就算江歌在天有灵也不会这么说,就看我们两个的聊天记录,哪怕你不了解我们,我们相互之间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
刘鑫称此次二审让她无法理解的是自己的证人不能上场为她作证,但她会通过其它渠道让证人把所有证词表达出来。
她表示以前自己太懦弱,“她(江母)已经把我逼到无路可退了,我觉得不能再退让了,不管她怎么责难我,我只要把真相说出来就可以了。”
【“那时我也不知道江歌是怎么死的”】
刘鑫表示,案发后回避江母是遵守日本警方约定,她说“我不是目击证人,我只是一个证人,我并没有看到案发现场的样子。”“她一直在逼问我,我也不知道她想要的真相是什么。”
刘鑫称江歌去世对她打击很大,再加上每天接受警方询问,一度接近崩溃。“我也不知道江歌是怎么死的,那个时候警察也没有告诉我,因为那个时候所有证人证词都没有记录完整,我也不知道。再加上江歌不在了对我打击也很大很大,真的很痛苦,也没有精力去跟她这样纠缠。”
刘鑫称自己当时确实也说了一些言语比较激烈的话,比如说“你再逼我,我就不作证之类的”,“但其实这不是我的本意”。
江歌母亲江秋莲二审后发文:刘鑫做的罄竹难书的事,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我内心没有为女儿赴汤蹈火的爱,我早已被刘鑫逼死!
据九派新闻报道,二审焦点争议仍在于“是否锁门”,青岛城阳区法院认为,刘鑫在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
刘鑫方则予以否认,认为“证据明显不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刘鑫在开庭前承认曾给江歌妈妈发过“阖家欢乐”的信息,“至于发送刺激的‘阖家欢乐’,这个确实是我发的,判决之后,我是觉得这个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希望她能够走出来,就不要总是陷在这种悲伤的情绪里面,对她的身体也不好,精神也不好。于是想借着过年这个节日,给她发一条短信,希望她能这样,真的是快乐一点,才会发了这个消息,但是用词不当考虑欠周,这个我也认。”
据人民日报报道,审判长表示,江秋莲与刘某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某曦在节日期间有意向江秋莲发送“阖家团圆 新年快乐”等信息,并通过网络方式发表刺激性言语。刘某曦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据悉,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曦(曾用名:刘鑫)赔偿69.6万元。1月24日,江歌案当事人刘暖曦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诉。
刘鑫在二审庭审前表示,“我没有退路了,我现在已经站出来伸冤了,如果法律再对我进行一次确认,那我就只有死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人民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