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法》的存在,会让这些违法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文 | 王仲昀
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期间,电影《长津湖》成为院线最火热的影片。除了战争场面火爆、宏大,片中也为今天的观众重现了当年志愿军“冰雕连”的动人事迹。
然而,就在电影热映之际,网络上有大V却发出了污蔑“冰雕连”的言论。10月6日,有220万粉丝的罗昌平在其微博上发表了对志愿军烈士的评价:将志愿军“冰雕连”称为“沙雕连”。
这番言论迅速引起了网友和公安机关的关注。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表示,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同一天,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曾是财经记者,现已被刑拘、调查
10月7日,在发表了上述污蔑志愿军言论后,罗昌平曾在社交媒体上公开道歉。他连用两个“严重”来表示“诚挚道歉”。
不过,哪怕进行了道歉,依然无法改变基本的事实——罗昌平的行为,显然已经严重违反了《英烈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英烈法第二十二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英烈法第二十六条)
所以,就在罗昌平道歉的同一天,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便按照上述法律条文对其刑拘。
今年41岁的罗昌平是“80后”,曾任《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视觉》杂志副主编。在其个人社交账号上,能看到其身份认证为:财经记者。
在罗昌平被刑拘后,@微博管理员也发布消息,表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对罗昌平的账号予以关闭处理。
“冰雕连”事迹
罗昌平用“沙雕连”污蔑当年志愿军战士“冰雕连”,并用“英明决策”对战斗的正义性提出质疑。然而,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正是由正义奠基,这是任由时光流转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关于这一点,毛主席在1951年10月已有过论断:“既然美国侵略者已经向我们进攻了,我们就不能不举起反侵略的旗帜,这是完全必要的和完全正义的,全国人民都已明白这种必要性和正义性。”
正是有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心,以及“正义必胜”的信念,才会有后来“冰雕连”的事迹。
1950年11月,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发起长津湖战役。11月下旬,长津湖区的山谷中,寒风凛冽,夜间最低气温达到了零下35摄氏度。第20军59师177团6连在这样的条件下,静静潜伏,等待着南逃的敌人的到来。
电影《长津湖》剧照
当年,由于紧急入朝作战,志愿军第9兵团部队没有配齐冬季御寒服装,只配发了南方部队的薄棉袄,根本抵御不了彼时朝鲜的严寒。战士没有普遍配发大衣,有的是一个班有一件大衣,谁站岗谁穿;棉被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每个班十几人共用一两床棉被。
最终,当仓皇逃跑的敌人到来时却发现,整个志愿军连队没有一个人站起来冲锋——中国人民志愿军20军59师177团6连,成建制被冻死在阵地上。战士们哪怕被冻死,也依旧紧握手中的枪,保持着战斗姿态。当年,这样的“冰雕连”一共有4个。
一名叫作宋阿毛的战士写道:“哪怕是冻死,我也要高傲地耸立在我的阵地上!”试想如果不是抱着守卫祖国和正义之师的信念,年轻的战士们又何以在冰天雪地中一动不动,最终化作不朽丰碑?
“冰雕连”战士 图源:电视剧《三八线》剧照
《英烈法》让英烈不容诋毁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敲敲键盘,不代表不会有任何违法的风险。事实上,自从2018年《英烈法》正式施行以来,罗昌平也不是第一个以身试法的网络大V。
就在2021年2月,大V@辣笔小球的运营人仇子明在网络社区公开发表对五名戍边卫国英雄的诋毁性言论,引发舆论的猛烈批评。随后@辣笔小球账号被关停,仇子明被南京警方逮捕。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被告人仇子明因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生活在当下和平年代的人们理应明白,如今的美好生活,正是往日无数如“冰雕连”这样的英烈付出巨大牺牲换取的。因此,任何人都无法抹杀这些历史,英烈更不容污蔑和诋毁。而《英烈法》的存在,也会让这些违法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资料参考: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海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