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日晚间举行的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2月20日,太谷区在对返谷人员进行核酸筛查中,发现呼和浩特市返谷人员一家5口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晋中市新冠疫情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均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这5名病例已由晋中市传染病医院实施隔离治疗。
目前,晋中市已对确诊病例居住地及活动场所开展消杀,对封控区内5300人连夜开展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确诊病例所有活动区域的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共检测148份样本,除其居住场所4份样本为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山西日报记者范珉菲报道 2月20日,晋中市太谷区新增5例确诊病例,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返晋人员。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自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并落实管控措施。对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按“填平补齐”原则,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近期有以下情况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1月27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旅居史;1月31日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旅居史;2月1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黑河市,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旅居史;2月4日以来广东省深圳市旅居史;2月5日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旅居史;2月6日以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旅居史;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等风险人员。
三、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并实施分类管控措施。所有省外返(抵)并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立即就地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2月13日以来有苏州、2月15日以来有呼和浩特、包头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疫情地市的其他返(抵)并人员,抵并后48小时内再加做1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返并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主动做好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杨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