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4日讯 3月3日下午,淄博市淄川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淄博市园林管理局局长户新军受贿、贪污一案。
2007年9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户新军在担任淄博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9万余元,在工程项目承揽、绿化手续审批、绿化施工资质提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2月、2011年8月,被告人户新军利用担任淄博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工程造价、虚列名目拨款等方式,贪污公款24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户新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应予以惩处。被告人户新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