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2月25日14-21时,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50号通告通报的大朗镇此轮疫情本土确诊病例1,又有8例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均在大朗镇内,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2:男,55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大朗镇中心花园鸿泰公寓。
确诊病例13:女,47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4:男,50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大朗镇蔡边村。
确诊病例15:男,63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6:男,35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7:男,52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8:女,50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大朗镇杨涌村。
确诊病例19:男,48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经初步流调,上述确诊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大朗镇:杨新路82号心约餐具厂、杨新路124号旭杰工业园、聚佳豪百货杨涌店、中心花园鸿泰公寓、蔡边村九墩区一巷8号、华济大药房(杨新路店)、昌顺商行(杨新路店)、新时代住宿(杨梅路店)。
长安镇:上角村连心东路3号401房。
自2022年2月25日17时起,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51号通告称:“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从2月25日21时起,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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