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正观新闻
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赵克志,公安部党委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小洪部署要求,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已牵头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安部有关业务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和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有关部门参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