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杀人后,他被执行死刑!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2年3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郭文思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被执行死刑!郭文思9次减刑后又杀人,靠“身份特殊”的父亲帮他铺路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与其之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恢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文思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郭文思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郭文思会见了近亲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九次减刑出狱,疫情期间杀人,郭文思被判死刑!

2021年1月29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3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通报,1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文思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

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郭文思所获减刑均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对郭文思减刑的裁定均确有错误为由,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此次,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恢复执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4日,被告人郭文思到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购物,在收银台结账时,因其将佩戴的口罩摘至脖颈处,在后面等待结账的段某某提示郭文思要正确佩戴口罩,遂引起其不满,郭文思走到段某某面前进行指责,用右手猛推段某某左肩,并用右脚勾绊其脚部,致段某某仰面倒地不起,后又俯身上前扭转其颈部。随后,郭文思还将见状上前拦阻其离开的两名超市员工打伤。段某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在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一级响应期间,被告人郭文思因在公共场所未正确佩戴口罩被提醒后心生不满,即采用猛推、勾绊的方式将被害人摔倒在地致其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殴打前来拦阻的两名超市工作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二人受伤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并与其之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恢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同日宣判的,还有与“郭文思减刑案”相关的隋建军等受贿、徇私舞弊减刑案以及郭万普等行贿案。

被告人隋建军、郭万普、王乃聪、刘永清、郭京霞、程丽霞、王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甘佳良、赵双月、王昱、李楠、段炳川、陈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还被判处40万元至14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另据悉,在法院审理期间,东城区民政局根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确认3名被害人符合见义勇为认定条件,并给予其褒扬和奖励。

“纸面服刑”“立功减刑”?121名干警被处理!

2021年9月24日举行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披露,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减假暂”问题,全国监狱系统已基本完成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排查整治,依法纠正问题案件,严肃追责问责,完善制度机制。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行政系统从今年3月至7月开展了全国第一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从8月中旬至11月开展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此次教育整顿我们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

发布会介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国监狱系统共纠正问题案件15291件,共有121名干警被移送司法机关,党纪处分802人,政务处分854人,诫勉谈话1973人。

整治顽瘴痼疾,是破除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堵点难点的关键举措。记者了解到,第一批教育整顿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全系统全链条开展整治。其中,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1524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对“踩点减刑”“立功减刑”等160余万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核实认定问题案件8.7万件。从排查情况看,监狱(公安)提起、检察监督、法院审判等环节均存在问题的有1.5万件,有的甚至是搞“纸面服刑”。审判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减刑“批量提请、批量审查”,导致实质化审理被虚化;刑罚执行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狱内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罪犯考核计分不科学,违规计分、证明材料缺失、虚假立功;检察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督虚化弱化、走过场。

从公开曝光的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看,有的服刑人员伪造发明创造、病例资料等关键证据。如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未被收监执行。(此前报道:“昆明恶霸”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再次犯罪后,又请托多人,为孙小果违规考核计分、评选“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利用并非其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认定重大立功,违法帮助其减刑。

有的司法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办事。如郭文思之父通过他人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托时任北京市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隋建军对郭文思在减刑方面提供帮助。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隋建军6次主持监狱长办公会并签批报请减刑文件。

有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如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徐呼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司法、监狱系统干部疏于管理,致使多人发生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严重破坏司法公正的重大问题。

“司法行政队伍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发布会介绍,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强力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平 萍 | 审核:蔡旭东

来源:京法网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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