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了一则起诉书。起诉书显示,福建一派出所所长林升宙在2014年1月至2019年2月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205次非法收受多人贿送的现金352万元。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了解到,林升宙已于2021年7月被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林升宙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福清市公安局某边防派出所副所长,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连江县公安局某边防派出所所长。
经检察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林升宙利用担任福清市公安局某边防派出所副所长、连江县公安局某边防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05次非法收受多人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52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起诉书公开的受贿原因主要是在日常检查、证件办理、日常监管、纠纷处理等方面,为相关人员提供便利。
2021年4月,林升宙被福州市长乐区监察委留置。2021年7月22日,林升宙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一周后执行逮捕。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升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352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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