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发自北京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伟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立法,从国家层面统一将产假从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探索延长配偶护理假为至少3个月。同时,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做到个人不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孙伟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这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立法,不仅有利于保障女性就业、健康权益,促进就业性别平等和工作家庭平衡,而且有助于推动三孩生育政策有效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此,孙伟建议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升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生育保险缴费责任分担机制。
在覆盖范围方面,孙伟建议从国家层面将生育保险覆盖至所有用人单位,逐步将灵活就业群体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特别是把非正规就业人群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如家政服务人员、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直播带货主播等新业态、新领域就业人员,其缴费基数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同于在职职工。同时争取覆盖所有生育主体,做到应保尽保。
孙伟说,可以考虑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全面覆盖。“对于领养新生儿的父母,也应当平等享受产假、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在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方面,孙伟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非正规就业妇女、城镇和农村未就业妇女等,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之外,也应给付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或者生育补助金。
孙伟还建议,参考国际社会关于父亲育儿假制度的经验,研究探索延长配偶护理假为至少3个月,未休的配偶护理假不可转移给女方,配偶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就业性别歧视,推进平等就业,进一步体现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导向。
另外,为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提供每年一段时间的育儿假,休假期间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做到费用全覆盖,个人不用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在生育保险缴费责任分担机制方面,孙伟建议改变目前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缴费责任的筹资模式,通过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缴费比例。“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能充分体现政府责任,又能强化大家的生育健康保障意识,调动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