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重庆南岸两幼儿被生父和情人合谋扔出15楼致死案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张波和情人叶诚尘被认定同谋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特别恶劣,被同判死刑。审判十点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用时不到半小时。孩子生母接受媒体连线时表示,张波和叶诚尘没有当庭表态,这不是她(孩子母亲陈美霖)最终想要的结果。
被判处死刑是陈美霖作为生母一直等待的判决结果,为了这样的判决结果,陈美霖不肯接受民诉赔偿,要的就是二人死刑。只是,一审判决后,对于死刑的结果,犯罪嫌疑人未当庭表态的反应,可能是陈美霖无法接受的,她想要的可能是二人道歉,认清自己的犯罪事实,之后接受死刑判决。这样的话,死刑也就最终达成。
目前而言,一审判决后,张波和叶诚尘不当庭认罪,是否会上诉,还不得而知。判决后,陈美霖从法院直接去了安放孩子的寺院进行祭奠,还未有更多说明。而在一审判决之前,张波有认罪态度,叶诚尘没有。一审死刑的判决后,死刑会不会顺利执行,张波和叶诚尘会不会上诉,让人担心。叶诚尘会接受这样的判决吗?
如果她上诉的话,即便是无法提供新的证据证明自己跟张波不是同谋,证明自己也是张波犯罪的“受害人”,她也能在上诉期间挣扎着苟活着。并且,一审判决后即使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她也还是有申诉的几乎,拖着不肯被审判。这样下去,陈美霖,作为孩子生母,案件中无疑的最大受害人,又将遭受等待罪人被判决的结果。
上诉和抗诉之间,伤害的还是陈美霖以及一直带孩子的姥姥;精神消耗的损失会极大。不过,非专业的理解,一审被判处的死刑,一般来说应该是认定了张波和叶诚尘互相合谋杀害两名幼子的事,证据也应该是清楚的。这样的话,张波的死刑是逃不脱的,而叶诚尘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被张波骚扰才无意提意伤害孩子,也就不会在一审就被判处死刑。
叶诚尘有自己一番说辞,一审庭审中有求生欲。死刑判决后如果她要脱罪,要么张波替她顶罪,承认是自己骚扰叶诚尘,要么叶诚尘有被张波骚扰的证据证明自己非主观恶意,除此之外,想不出来她还有什么方式能逃脱死刑审判。不过死刑未真正执行到他们之前,担心仍旧存在。
未当庭表态也就是没有当庭上诉,他们作为罪大恶极的人,不认罪道歉,不甘心情愿接受惩罚,一审的死刑判决也是一次正义的定义,为了两个年龄不超过三岁的孩子做的一次正义判决。这样看,陈美霖想要的确实不是这种结果,如果一切没有发生,两个孩子好好的,那样一段不堪的两个人是死是活谁又愿意理会。祭奠两个无辜的孩子,愿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