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六医院关于养老区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3月12日,湘潭市区出现1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根据2020年11月9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之《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养老区域(2号楼养老康复中心和5号楼老年养护院,下同)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管理

(一)按“禁止探视、封闭管理”的原则,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养老区域(具体开放时间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特殊原因需进入的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并在疫情防控关口配合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记录旅行史和健康状况等。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内:

1.凡近15日内在高风险区域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

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 触人员;

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

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6.有其他疑似症状。

(三)长者外出管理。长者原则上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返回时无以上 6 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返回生活区。

(四)为方便2号楼养老康复中心入住长者及家属办理相关养老业务(如咨询、能力评估、缴费等),养老服务接待中心暂搬至2号楼一楼北面入口处集中办公,咨询电话:52528999。

二、入住及陪护、探视

(一)非特殊情况一律谢绝探访。家属也不得接老人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采取预约管理,请先提前与楼层主管联系。

(二)因失能(失智)且子女、近亲属无法照料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入住养老的长者,无以上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办理入住。

三、外来物品管理

暂停家属为长者送餐。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养老区楼栋,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长者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经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长者。

四、长者就医

疫情防控期间,入住长者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家属和长者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

(一)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由本院专门负责养老区域的医务人员上门诊视,暂不外出就医;

(二)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长者家属或养老区域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返院后,长者和陪同工作人员无以上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长者可返回生活区、工作人员复岗,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在机构内隔离室(区)进行隔离。

五、活动管理

暂停院内老年大学课程开设;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其他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3日起执行。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通告。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湖南六颐苑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3日

相关推荐

  • 友情链接:
  • PHPCMSX
  • 智慧景区
  •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