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云南等多地努力化解债务风险 部分地区存在隐患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疏堵并举 多地努力化解债务风险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近日,多地披露债务化解相关做法,展现出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的积极态度,但个别地方被发现仍存在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问题。专家指出,应疏堵并举,加强、改进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督,更好地把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

出台针对性措施

四川日前发布的报告称,积极争取将四川部分地区纳入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隐性债务实施借新还旧,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

贵州、云南、湖南、甘肃、内蒙古、辽宁等地部分县市已纳入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即地方政府利用债务限额空间,适当发行置换债券,用于置换部分确需财政资金偿还的存量或有负债。

除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外,湖南将设立省级债务化解基金,清理整合350家融资平台。贵州相继出台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和14条具体化债措施等一系列债务管理制度。

 部分地区存在隐患

有一些地方披露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一是存在债券资金闲置问题。例如,四川披露,有275.5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由于项目准备不充分或停止实施等原因而未使用,其中141.82亿元闲置超过1年。

二是债务化解压力大、偿债风险高。例如,甘肃介绍,7个市县债务化解任务占当年财政收入比例较高,债务化解压力较大;有的市交投公司、担保公司的债务按期偿债风险较高。

三是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广东发现有5个市、22个县未建立地方政府债券管理配套制度,有9个市未建立债券项目多部门协商入库工作机制。此外,有部分地区存在违规举债、违规担保、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等问题。

绝对规模仍在增加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地方政府财政收支面临一定压力,合理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是应对冲击、恢复经济的重要做法,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维持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债务规模继续扩大使一些地方面临更大偿债负担,防范债务风险不容掉以轻心。

“当下各地平台已开始积极偿债,有息债务总规模增速在下降,但绝对规模依然在增加,并且建设支出压力较大,总体债务压力仍存。”天风证券研究团队称。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业内人士表示,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加强各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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