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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重要通知
强调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要求
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关于强调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为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快速、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根据《福州市进一步加强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组织检测单位
1.通知辖区内居民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一次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做好“一米线”标识设置和保护,安排工作人员维护好采样现场秩序,确保采样工作有序进行。
3.科学统筹采样力量,精准预判评估,配齐配全现场采样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确保采样工作效率。
4.加强网络保障工作,做好采样点设备和网络联调测试,确保采样现场网络通畅。
5.做好现场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避免出现污染。
二、接受检测人员
1.在“e福州”提前做好预约登记,并将“e福州”核酸检测预登记采样二维码截屏保存,或打印后随身携带,并带好身份证备用。
2.往返采样点和采样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
3.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或48小时内已做过核酸检测的,可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4.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勿前往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往返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