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4月1日起海南将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日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自2022年4月1日起,海南将全面启动全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通知》指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含邮政网点),可优先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中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服务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其中,基层快递网点按海南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本邮政行业执行,个人不用缴费。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的末端网点快递员应由开办快递末端网点的企业代为办理优先参保。”海南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依法参保,确保快递员“应保尽保”“应保快保”,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

据了解,快递企业为基层快递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可以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或者到全省任何一个社保经办大厅线下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建立预申报机制,只要快递企业正常用工登记即视作已申报,过后在申报期正常申报缴费。同时鼓励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社银双入驻“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站”,为快递企业提供“就近办”“网上办”等便捷服务。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作有所为。我们全力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可以更好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快递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下一步,海南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指导,确保快递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同时优化经办流程,完善业务系统,努力为快递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此外,海南还将开展更多落实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逐步扩大人员范围,争取创造“海南方案”,提供全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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