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一名老司机?你对于交规的了解又有多少呢?又或许,你是一名正在备考驾照的准考生,那么你对于交通规则的掌握又到了哪一步呢?
简单问你一个问题:造成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该扣几分?相信很多人会说出不管什么情节,只要肇事逃逸一定扣12分这样的话来。
诚然,在现有的规定下是如此处罚的,可这种情况到了4月1日之后就会发生改变了。具体发生了哪些改变,还有其他什么不同的改变,不妨继续往下看吧!
从4月1日开始,会有6项积分规则做出扣分减少的调整: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从现有的扣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从现有的扣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从现有的扣3分降为1分;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从现有的扣12分作出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有两种扣分情况——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6分;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从原本的扣12分作出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有两种扣分情况——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3分;
6、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从原有的扣3分作出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有两种扣分情况——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扣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1分。
从4月1日开始,会有2项积分规则做出扣分增加的调整: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从现有的扣2分升为扣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现有的扣2分升为扣3分。
从4月1日开始,不少条款出现了变化,其中相当一部分集中在客车上,在这里就主要筛选出一部分适用于乘用车的条款变化分享给大家。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在场景中新增了城市快速路段,即在城市快速路段做出上述违规操作,扣12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变更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扣3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扣2分,扩充为所有道路且扣分降低,即只要开车上路不系安全带就扣1分。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扣1分,扩充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扣1分。
除了上述4条变更以外,还新增了2条条款,分别为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扣12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9分。
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不适用的条款也在这次计分规则变更中被移除,主要为以下5项: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其实这次计分规则的变更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丰富、具体了原有内容,让适用场景变得更加明晰,更贴合实际的汽车使用场景;其二是新增了9分并删除了扣2分等违法行为,让扣分变得更加灵活,并可以针对不同的场景做出不同的扣分,不至于一棍子打死。本质上,可以看作这次的推陈出新是一次针对民众用车习惯所作出的调整,个人认为还是非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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