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晚,岳阳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组织警力
在君山区旅游路开展交通问题
顽瘴痼疾、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9点12分
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鄂A牌照的小车
正在交换驾驶员
遂立即上前将车拦停
面对民警的执法记录仪
男子肖某承认了自己驾车的事实
经酒精快速排查,民警发现肖某存在饮酒嫌疑,便将其带上警车作进一步调查,经酒精呼气检测,肖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随即利用手持一体机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当输入了肖某的身份证号码后,一体机提示肖某在2016年4月有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理记录,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正当民警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
肖某4岁的女儿在旁边哭喊道:
“爸爸不要再喝酒了!”
因肖某涉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并处罚款2050元的处罚。
酒驾还带着年幼的女儿
想想都是令人心惊的一幕
万幸的是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酒后驾驶成本有多高
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酒驾者不仅要接受法律制裁
还将面临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