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一教授发声明与另一教授绝交,校方:暂不方便回应

从4月1日晚上开始,网络开始流传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玫发布的一份《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在声明中,刘玫称,同为该校教授的汪海燕(男)在与她“二选一”竞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过程中,不愿“让贤”且“欺上瞒下”,导致她落选副会长,汪海燕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让她深感愤怒,决定与其“绝交”。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表示,这份“声明”信息片面不实,误导他人,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研究会换届工作正常进行。尚法新闻试图联系刘玫本人无果。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员则表示,暂时不方便就此事进行回应。‍

教授发声明绝交,研究会:声明“片面不实”

4月1日晚间,一份《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开始在社交平台传播,这份署名刘玫、日期为3月31日的“声明”表示,在竞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过程中,刘玫多次提携、对其有“大恩”的该校教授汪海燕,不但不愿“让贤”,还“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挑拨离间,嫁祸于人”,让她“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于是,“在此正式宣告:从今往后,我与汪海燕绝交。他走他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刘玫资料图(图片来源于“来胜司考”公众号)

尚法新闻注意到,这份“绝交声明”一出,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迅速传播,不少法律界人士也纷纷转发、点评。但随后,不少转发这则声明和相关文章的自媒体账号,都收到了平台转交的来自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侵权投诉。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投诉称:“因个别同志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不满,发表‘关于我和汪海燕绝交的声明’一文……该文信息片面不实,误导他人,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研究会换届工作正常进行……”

校方:不方便回应

4月2日,尚法新闻多次拨打刘玫教授的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无法接通,发去采访短信,也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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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燕资料图(图片来源于北京市检察院官网)

随后,尚法新闻拨通了网上公开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电话,但接通后,对方称是“学院”,不是研究会,随后便挂断了电话。尚法新闻再次拨打,已无人接听。自媒体“法度law”负责人杨先生告诉尚法新闻,4月2日上午,他曾拨通了这部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人员,并表示在就此事走法律程序,下午接电话者又对尚法新闻记者否认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令人费解。

尚法新闻又多次拨打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的多部电话,对方都让与该校的新闻发言人联系,但尚法新闻多次拨打对方提供的新闻发言人电话,里面一直是传真机的声音。

4月2日下午,尚法新闻又拨通了该校教师工作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建设科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就此事进行回应,若有进展再告知。

公开资料显示,刘玫与汪海燕均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设在中国政法大学,现任会长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秘书长为汪海燕。

来源:中国商报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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