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是否可以陪护婴幼儿感染者?上海最新回应

本文转自:山东商报

4月4日,上海举行第143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吴乾渝表示,儿童感染者的救治和医学观察,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工作,也牵动着大家的心。近日,我们再次发出工作提示,要求各定点医院和集中收治点重点关注特殊患者,包括儿童、孕产妇、老人等群体,对他们进行分类收治。

对于大家关心的家长陪护问题,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防控工作要求等,感染者应当与非感染者隔离。按照分类收治的原则,我们已经明确,如果儿童家长同样是阳性感染者,可以同住在儿童区域陪护照顾,一起接受观察治疗。

对于儿童感染者,如果家人不符合陪同条件,且患儿小于7岁,将在公卫中心接受治疗;其他大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家长符合陪同条件的低龄儿童感染者,将主要在集中收治点隔离治疗,并配置专业的儿科医疗团队,保障患儿得到规范专业的治疗和生活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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