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5时​!​沧州1地调整管控措施

沧州渤海新区关于调整全区全域临时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闻令而动、众志成城,坚守一线、昼夜奋战,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连续开展八轮全域和重点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社会面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经渤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全区全域临时应急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次次密接人员全部落实居家隔离并安装门禁系统,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

(二)落实“区域内小交通放开,对外大交通严格管控”要求和“非必要不出行”原则,自4月9日5时起至4月10日,放开“一市四区”各单独区域内部小交通,“一市四区”之间不得流动;4月11日起,放开“一市四区”内部小交通,区域内不再设立道路卡口,区域内交通出行不再实行出入证管理,“一市四区”之间可有序流动。

(三)“三道防线”各交通卡口继续严格落实省市查控要求,对来(返)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严格落实人员车辆登记、测温,查验身份证、河北“健康码”、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核酸检测,严防严控中高风险、涉疫地区人员流入我区。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区返区,其他地区来区返区人员需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所在属地社区(村庄)或单位主动报备行程信息,凭“河北健康码”绿码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落地进行核酸检测,并于24小时后、48小时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7日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居民出行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检查和体温监测等工作。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六)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和健康状况的,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风险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措施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沧州渤海新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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