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不酒驾赢虎年3月3日21点29分,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下一名满身酒精气味的驾驶员,在现场经过酒精呼气测试显示结果为245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告知驾驶员张某测试结果时,当事人张某却反复狡辩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张某最终还是将自己午间及夜晚均喝了白酒的事实真相告知了民警。经抽血送司法中心检测,张某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接下来张某将要面临的不仅是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要面临刑事处罚。@四川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微博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