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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3 17:11:18
信网3月3日讯(记者 陈璐)近日,青岛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山东路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凌晨1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鲁U6U3**越野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味。民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并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检测,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丁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来源:市南交警)
经了解,驾驶员丁某某家住胶南,晚上吃饭时已经喝了六、七瓶啤酒,从胶南驱车60多公里到市南区找朋友玩,在山东路被交警查获。随后,交警将驾驶员丁某某带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血检结果为165.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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