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话题,无法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审判,但却是为了保护每个人最大的利益。
正如罗翔所说:法律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可能是人渣。
近日,一位女子卖扣肉却被举报的新闻上了热搜。大概就是这名女子被人套路了,因为商品没有标注相关信息,被对方告上法庭,结果被判退赔5万。
看似个例成为了“法制”的受害者,这里面的问题很复杂。
事情发生在重庆,一位顾客先是买了三碗扣肉,觉得好吃,就一次性又买了150碗扣肉,之后卖肉的大妈就被举报了。
买家认为,这150碗扣肉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并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所以以“三无产品”为由将卖家举报,索要十倍赔偿。
二审结果出来,买家胜诉,买家需要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白塔上150碗扣肉,还要倒赔5万元,大妈觉得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哭诉称:好辛苦,我接受不了!大妈表示会继续上诉。
有律师认为,散装食品也要有标签,否则会被认定为三无产品,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则认为,买方一开始只买了三份,随后下单150份,买家明摆着故意碰瓷卖家,说白了就是“专业打假”人士,跟王海这种打假人士还不一样。
王海主要打击的是大型无良商家,而这位买家专盯着小商贩碰瓷,虽然小商贩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合规的行为,可这样的打假人士更加可恶,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影响更恶劣,不应纵容,法律应更有温度。
其实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但不同之处在于,这位买家并未形成完成的产业链,也就是没有自己的工厂,那么就不适用于市场条约。就像农民拉自己产的菜去大街上卖,“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何罪之有?
此前,一名男子9.9元卖出父亲自制腌菜,结果被买家投诉三无产品,遭索赔1000元。
道理一模一样,买家盯上了农夫售卖三无产品的漏洞,特意下单购买,然后再举报索赔,以此牟利。
只不过这位贩卖自制腌菜的男子疑似是网红,并且在当地成立了食品加工厂,有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该男子所售卖的产品必须要经过市场部门的检验批准,才可以上市售卖。
如此看来,该男子被索赔不冤枉。但这位大妈是不是有相似的情况,目前不得而知,二审宣判结果已经出来,这说明法院是经过了详细取证,判决问题不大。也就是说,事情或许存在反转,这位大妈并不一定像新闻中说的那样“可怜”。
还得再次引用“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这个案例,案例之所以经典,是因为触痛了社会的敏感点。
一位退伍军人,在城市街头靠摆摊为生。城管严格执法,要没收其工具,男子百般请求,甚至跪下哀求,没有说服城管,最终掏出一把小刀,导致命案发生。
律师在帮商贩辩护的时候用到了“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这句话,自古以来这都是人民生存的权利,如果换成你们要怎么做呢?这就是著名的崔英杰案。
先不要急着下结论,因为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这个问题值得慢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