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小舞
只因在飞机延误的间隙,在洗手间发了几张内衣照片到朋友圈,为南航服务了15年的空姐、乘务长郭某就被老东家无情地解除了劳动合同,这让她无法接受。
(网络配图,非当事人)
“就算我被网暴,我也要发声”,透过郭某手写给媒体的这两句话,也能看出她继续向南航讨说法的坚定态度。对于终审判决不能理解的郭某在接受采访时确认,她已经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且已经被受理,具体的开庭时间还没有定,她的律师团队正在有序推进。
确实,对于郭某而言,因为在飞机起飞前的延误时间里,于飞机卫生间拍摄内衣照并发布朋友圈,大谈内衣裸感体验,就被服务了15年的南航开除,这让她无法接受,而且倍感委屈。
针对开除一事,郭某先后进行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前两次均确认南航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情况下,终审判决却判郭某败诉。
对于法院提及的“飞机作为高精密的运输工具,每一位机组成员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最终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灾难”,郭某不能认同,她说,从专业角度来说,飞行安全高于一切,但她发布朋友圈时,飞机处于停止状态,而且旅客没有登机,不涉及安全问题,这种说辞没有依据,不能令人信服。
在郭某看来,解除劳动合同时,南航主要表明了两点,一是朋友圈发内衣照的行为对航空公司造成了巨大且恶劣影响,第二,从事私人事务,并没有涉及到任何安全方面的理由。
其实,郭某的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作为乘务长和从业15年的空姐,她熟知民航规定,知道在飞机上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飞机停止状态,且延误的状况下,旅客没有登机,硬扯飞行安全的大旗确实有些强词夺理,如果空姐在飞机静止状态发朋友圈都能影响飞行安全,那飞机也太过脆弱了,更何况飞机压根没有发动,就是停在那里。
对于郭某而言,只有南航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在自己的私人朋友圈别说发内衣照,就是发不穿内衣的照片,也只是她的私人行为,对于私人行为的举报进而导致郭某丢掉工作,是不是南航秉持的价值观出现了问题,鼓励同事间的互相举报?
就像郭某自己所说,说实话真不觉得那张图有什么不正常,她发内衣广告的行为也不涉及带货,只是收到了朋友的内衣,帮忙扩散一下,发出来也是感谢朋友赠送内衣,图是以前拍的,也没有任何报酬和收益,发布了十几分钟就删掉了,怎么就影响公序良俗了?难不成,对于空姐而言,连展示自己美的一面的权利也没有?
对于南航信口开河所称的照片阅读量及传播广泛,给乘务员队伍带来巨大消极影响的说法,郭某也并不认同,自己只是个普通人,发一个朋友圈,何来“广泛传播”?广泛传播到底如何定义?
确实,就像郭某质问的那样,至今,在各大网站上都搜索不到她的内衣照,怎么就广泛了呢?
飞机延误的那个时段,不只是郭某,她的同事也都在玩手机、做自己的事情,如果郭某发布的不是内衣照,而是其他内容,她会被以影响飞行安全的名义判决吗?
从广东高院受理郭某的再审申请看来,就说明终审判决可能“确有错误”,而这一条是法院受理再审案件必备的三个条件之一。另外两个条件是,必须发生效力的判决,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必须合法。
无论是南航的规章制度还是法律,必须有明确的界限,不能任意扩大解读,期待着郭某能够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