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舱和解除医学隔离有规范标准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相关人员返回居住地

4月26日10:00,上海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刘迎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孙晓冬介绍上海疫情最新情况。

有媒体提问,有市民反映方舱医院出舱标准不一致,有的出舱比较慢,有接触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被拒绝返回居住地,请问这方面有没有什么规范标准?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回答说,对于方舱医院的出舱标准,我们全市各方舱医院均是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执行的,舱内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健康管理和必要的中西医治疗措施后,我们会对患者进行定期的核酸检测,当出现连续2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即可解除隔离管理离开方舱。我们也会给出舱人员发放《解除医学隔离证明》。

为了让患者顺利返回居住地,其所在区将做好接返工作,提前与方舱医院对接好次日出院人员信息、提前安排好车辆,尽快接回本区出院人员。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小区出现了拒绝解除隔离观察人员返回的情况。

对此,我们想再次强调下:《解除医学隔离证明》是出院人员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的等效凭证,对于已治愈的出院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各区村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阳性感染者和出院人员返回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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