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城发布官方微博发布消息:
近日有媒体报道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姆丁兰店)促销员称上厕所被辞退一事,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关注,于5月31日立案并开展调查。
经初步核查,反映人王某与广州市达生市场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达生)建立劳动关系,被安排在山姆丁兰店从事促销员工作。目前调查发现,广州达生企业规章制度中未有关于“上厕所次数”相关规定,但员工上班时间上厕所确需报备。
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后续将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处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一则
#山姆促销员称1天只能去2次厕所#
话题冲上热搜。
据1818黄金眼报道称,在杭州丁桥的山姆会员商店当促销员的王大姐,前几天收到了辞职申请表,上面写着违纪开除。王大姐说,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仅仅是她想去上个厕所。
王大姐说,5月22日下午4:25,有人和她换岗后,她和另一名同事去上厕所,途中遇到了主管,主管问她们去哪里?王大姐称要上厕所,主管表示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王大姐和同事就转头回到岗位。后来主管在工作群里发了一张警告,警告显示:下午4:25王大姐和另一名同事去用餐,要发一张警告单,希望其他同事引以为戒。
王大姐那位同事回复说,她们不是去用餐,只是去上厕所,工作人员说没有任何借口,说得很清楚,餐前半小时不能去卫生间。
王大姐收到过一份违例记录单,上面说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非用餐时间离岗用餐。她告诉记者,当时工作人员说要罚款一百块钱,她不认可,就没有在这上面签字。
王大姐称,自己不知道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主管称一天只能上2次厕所,但是工作手册和劳动合同上都没有这项规定。“公司规定一天只能上2次厕所,一次15分钟,超时了就会警告,超过2次就要求走人。”
王大姐说,自己一天上班九个小时,以早班为例,上午9:00上班,下午5:45下班,用餐时间45分钟。午饭是中午12:15到下午1:00,晚饭从下午4:40开始,她所说的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是指工作时间之内,不包含用餐时间。
她给记者看了一个微信群名“暂时离开报备群”。大伙说得最多的是“1号”,王大姐解释1号就是上厕所,在群里报备超出15分钟就警告。
王大姐说超市内部比较大,从她那天站的位置到厕所可能要花一两分钟,所以一般都是到了厕所以后才在群里报备。5月22日那天,由于主管不让上厕所,她跟同事最终也没去,直接回到了岗位上。
5月24日,她收到一份辞职申请表,上面写着“违纪开除,已提前结算5月工资。”
5月25日,她又收到限期回复违纪行为的通知,上面说她出现2次违纪行为,一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是当众辱骂管理层主管。
6月1日,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沃尔玛公司有专门团队在处理该事件,后续将在官方渠道进行反馈。
来源:上城发布、1818黄金眼、都市快报
编辑:jiuj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