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发关注。事发当天,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一名学生刘某在朋友圈内就该事件发表不当言论,称“我喝大了跟他差不多”“这只是一正常的故意伤害”。
11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注意到,西南政法大学在其官博发布通报,给予刘某警告处分。
△图源西南政法大学官博
网传的截图显示,刘某在其朋友圈称,他喝多的时候估计跟他(打人男子)差不多,并称“强迫一个喝大的人做什么有理智的行为没有必要”。
刘某说,这起事件就是一个正常的故意伤害,没啥可说的的,并且需要受害者去反思,为什么“中奖”的是她。
6月11日,西南政法大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该事件的通报。通报显示,6月10日,该校法学院学生刘某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学校将举一反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网络文明。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实习生 张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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