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6月16日傍晚,“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引发网友热议。记者了解到,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因偷逃税被罚款17.2659万元,贾乃亮间接持股涉事公司。6月16日晚,涉事公司发布声明称,已及时缴纳款项,本次所涉的税务惩罚与股东没有任何关系。贾乃亮亦表示,没有参与经营管理过去几年投资的公司。
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据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日前,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税务局罚款17.2659万元。具体事由为,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支付宝、银行卡分别取得收入2297443.20元(含税)、2226340.65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单位支付宝取得收入374847.29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账外发放工资641902.34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01.67元。
股权穿透图
天眼查显示,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黄亮。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软件、自动化控制系统、电子商务技术等。股权穿透图显示,贾乃亮通过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持有该公司4%的股份。
涉事公司发布声明称与股东无关
6月16日傍晚,#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冲上微博热搜第一。晚上7时许,涉事公司对此发布声明微博称,对于税务处罚,公司表示深刻反省并已及时缴纳款项,本次所涉的税务惩罚是公司行为,与股东没有任何关系,公司向公众致歉,同时针对此类报道给贾乃亮先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贾乃亮发布微博声明
随后,贾乃亮发布微博表示,“过去几年,投资了两三家公司,本人确实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参与经营管理,这些年也从未从投资的公司拿到过任何投资收益,今天这个热搜让我深刻自我反省,以后会加强与创业团队的沟通,定期监督检查。我这个‘投资黑洞’今后也应尽量远离投资,深刻反省!”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