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最高检决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通报,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敬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张敬华长期在江苏工作,曾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市长、镇江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等职,系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2021年12月1日,官方宣布张敬华接受审查调查;今年5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其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这份通报中,他被指“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并被指“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落马”后,江苏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更加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张敬华作为省委原副书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警示我们,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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