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张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张国在参与宴请时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趁周某醉酒之机,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间内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次日7时许,张国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间内又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张国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国无认罪、悔罪表现,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某当庭表示上诉,其妻子称不服判决将上诉
22日上午,张某妻子纪女士以家属身份进入法庭旁听宣判结果,她介绍张某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庭审,周某律师及周某未到庭。此前张国妻子曾对媒体表示,她认为张国无罪。
法官宣判后,张某当庭表示上诉。
张某家属提供的部分判决书内容
在张某家属提供的部分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在周某已处于醉酒状态的情况下,趁机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且当庭翻供,无认罪、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该案被害人周某表示目前还没拿到判决书,对于是否抗诉,要等拿到判决书再做决定。
来源:环球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