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规定房价跌幅不能超过15%,广东省地产商会:“限跌令”让房企进退两难

日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备案价格上下幅度的15%,对超出规定幅度的,不予办理网签、备案。业内人士认为,在楼市持续低迷之际,上述政策主要是为防止房价大幅下跌。

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仅是一个缩影。据记者统计,自2021年8月以来,已有超过20个城市对房企大幅降价采取了相应措施,其中包括张家口、岳阳、桂林、昆明、沈阳、江阴、株洲、唐山等。这些城市或直接出台“限跌令”,或通过召开座谈会方式防止房企“恶意降价”行为,或对相关降价房企进行约谈,要求房价下跌不能超过15%或10%。

例如,张家口于2021年9月出台政策,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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