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严曦梦 记者 宋薇萍)6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明确了对纳入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的行业,改变当事人对涉及某行业的行政许可条件逐项承诺的做法,一次性告知从事该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审批条件,并由市场主体自愿作出承诺。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其已经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的,即可取得“准营”的行政许可,实现“证照衔接”。
《规定》明确了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各项机制创新并强化了相关支撑保障机制。
其中,《规定》提出,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提交材料的清单、方式、期限等。告知内容应当可量化、可操作,保障市场主体“看得懂、敢签字、做得到”。同时,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后二个月内,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结合市场主体信用和风险状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市场主体的承诺内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承诺内容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据了解,这是继《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后,今年又一部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浦东新区法规。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创立于1997年,是上海证券报的网上窗口,是上海证券报平面媒体在网络上的延伸,是中国最早从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