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周边地区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且灵璧县已有关联病例,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疫情动态清零目标,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日16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足不出户管控措施。
一、除根据所在镇(开发区)、村(社区)的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做核酸采样外。所有人员必须足不出户,不出家门。禁止在楼道、地下车库、露天区域等居民区、小区户外空间活动,比如散步运动、逗遛宠物、集聚攀谈等。
二、请大家分批、有序参加核酸采样,戴好口罩保持距离,防止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即刻返回住所,不得在外逗留。
三、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积极发挥网格包保作用。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所有一线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承担防疫任务人员禁止归家,吃住在单位,防止传染。
四、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可联系所在村(社区)镇(开发区)给予协助,各镇(开发区)和村(社区)将及时响应,切实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落实上述告知等防疫措施、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