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区 鹿晗起诉一炸鸡店侵权一审获赔0.5万元 2022-07-07 16:00 0 39 0 Share 中新网6月29日电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6月29日公开的一则一审判决书显示,诸暨市星派餐饮店被诉,在其经营的外卖店铺售卖的“一桶鸡+可乐”销售页面擅自使用原告鹿晗的照片进行商业性宣传,且照片中使用原告姓名,将原告的肖像制作成商品推荐人甚至代言人的形象,并可在该页面直接进行商品购买,其使用方式为虚假代言。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判决书显示,诸暨市星派餐饮店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中新财经) 相关文章百事可乐配炸鸡,酷爽国风,美味青竹!真的是绝了鹿晗起诉炸鸡店侵权获赔5000元网红炸鸡店厕所水池解冻原材料?官方回应:系该店盗用商标,已启动司法救济程序一只炸鸡108元!韩国网友痛呼:失去“炸鸡自由”了Rookie在上海开韩料店,一只炸鸡卖98?网友吐槽:太贵了!韩国一只炸鸡108元!韩网友痛呼:失去“炸鸡自由”了韩国一只炸鸡108元 韩国民众称失去炸鸡自由Meta 新旗舰 AI 模型 Llama 4 Maverick 测试成绩遭质疑,被指针对性优化 标签:炸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