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洲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海西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海西州委批准,海西州纪委监委对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洲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洲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长期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王洲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西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海西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洲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海西州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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