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流传一段视频,延川县永坪镇嘉州驾校一辆教练车与大货车发生肇事。
3月15日,就该事件,我们前往延川县永坪镇嘉州驾校以及肇事点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在嘉州驾校了解情况时,遭到该校的拒绝。驾校院子里不少学员正常练车。
据事故发生地点走访周边村民了解的情况,此次肇事发生在,2022年3月7日14点30分左右,在延川县永坪镇高家屯村,嘉州驾校一辆教练车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该事故造成嘉州驾校教练车上2人身亡。教练60多岁,学员50多岁。
那么,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事故发生时,是谁在驾驶教练车?驾校教练车上路行驶是否合规?就该事故一系列问题,有待延川县交管及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我们拭目以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2、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来源 西北环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