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9天后是她生日 父亲希望维持原判

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害案在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前,3名被告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在7月7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中洪峤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死刑,张晨光、曹泽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人均提出上诉。李某月父亲李胜介绍,女儿已被带回老家安葬,妻子至今未能走出阴影,几乎完全不与外人交流,时常情绪奔溃;他反复告诉自己要坚强,到处在奔走,但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躲在阳台抽烟、流泪。李胜说,为了避免睹物思人,女儿的衣服全部被捐出,照片全部随着下葬,家里没敢留一件纪念物。他说洪峤一审时否认所有指控,并申请精神鉴定,他拒绝了一切赔偿只要求维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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