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唐山某烧烤店打人案案发以来引起广泛关注。经过两个月的深挖彻查,专案组共收集固定证据材料3000余份,最终查明了陈某志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全部事实。
主犯陈某志等被提起公诉
2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情况的通报: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被害人讲述案发经过回应“被碾轧”等网传内容是谣言
6月10日凌晨2点多,王某某等4名被害人相约来到唐山市路北区的涉案烧烤店吃饭,此时,陈某志等人与四名外省人员因密谋实施赌博违法犯罪也来到店里聚餐饮酒。
公共视频显示,2点40分左右,陈某志走近被害人王某某并进行骚扰。
在遭到拒绝与斥责之后,陈某志等人对4名被害人拳打脚踢并使用椅子、酒瓶击打。此后,陈某志等人又将被害人拖拽到烧烤店外的便道上继续殴打,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施暴,被害人跑进了烧烤店旁边的小巷子里。这条小巷长11.6米,宽7.3米,由于这里是公共视频的盲区,网上出现了多种传言。
当被害人跑进烧烤店旁边的小巷子之后,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追了进去。廊坊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苏凡表示:在巷子里陈某志等继续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后走出巷子。从第一个犯罪嫌疑人陈某亮进入巷子,至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俊走出巷子,过程大约持续1分41秒。经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网传4名被害人在巷子里遭受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轧等内容均为编造的虚假信息。
总台记者:那当时在黑的过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被害人王某某:好几个人殴打我们,打完告诉我们不许报警,不许找人,否则就弄死我们,然后就跑了。
总台记者:网上还有流传你被车碾轧、追着轧,这个情况有吗?
被害人王某某:没有。
当晚案发之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两名受伤较轻的被害人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两名伤情较重的被害人住院接受治疗,7月1日出院。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为轻伤二级,李某、远某为轻微伤。
陈某志等9名嫌疑人抓捕归案
6月11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北、江苏两地警方先后将陈某志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过两个月的深挖彻查,专案组共收集固定证据材料3000余份,最终查明了陈某志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全部事实。
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志等28人11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诉,认定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陈某志等8人定性为恶势力组织
为何将陈某志等8人定性为恶势力组织?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表示,该恶势力组织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实施刑事犯罪案件11起、行政违法案件多起,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但其组织较为松散。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将陈某志等8人认定为恶势力组织。
针对案件涉及的失职失责及腐败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和衡水三地纪检监察机关展开严肃查处,深挖陈某志等恶势力组织背后的“保护伞”,现已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局长马爱军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陈某志案15人涉腐败和当“保护伞”被立案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29日消息,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