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31日讯(见习记者樊友寒)
“他用4台手机对着我拍,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落伍!”近日,家住江汉区新湾路的周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到家附近的理发店剪发时,发现理发师竟在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剪发过程。她要求理发师停止直播,对方没有立即移开镜头,还称她“落伍”,“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
周女士告诉记者,8月22日下午,她来到上述理发店剪发,对方在没有提前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剪发过程直播了出去。周女士说,这名理发师认为直播对顾客没有损失,还称“别的顾客都很开心能在直播间露脸”。周女士一气之下,连头发都没剪完就离开了理发店。“他不经我同意拍我,还成我的错了?”
30日14时许,记者来到周女士所说的理发店。记者看到,该店共有6个剪发位,此时没有顾客。一个手机支架放在进门第一个剪发位的镜子旁,上面固定着4部手机。其中3部手机开着直播,1部放着音乐,一名男士正在手机前跳舞。“这是拉丁舞。”男子得知记者来意后,承认自己就是与周女士发生口角的理发师熊先生。
熊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直播剪发,在他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反对意见。“现在直播常态化了,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说着,熊先生招呼记者站到手机前,还向直播间观众介绍记者。
记者观察到,熊先生用3部手机在3个不同的平台直播。直播间里观众最多的800多人,最少的10多人。
他回应,当天,周女士剪发时,直播间里只有十几个人。“根本就没几个人能看到她。”他说,现在理发行业都在通过直播理发、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做推广。
记者随机探访了市内3家理发店,均存在通过直播或短视频平台推广的情况。一大型连锁理发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店有负责拍摄短视频的理发师,专门拍摄理发效果好的顾客,再发到社交媒体上吸引新顾客。“不过,不管是拍还是发,我们都会提前征求顾客的同意。”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柳正权表示,理发师不经顾客允许直播剪发过程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顾客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拍摄并赔礼道歉。如对方拒不配合,顾客可以保留直播视频内容和消费记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法院起诉。根据具体侵权情况,侵权人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或被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30日,经记者交涉,熊先生承诺会在下次直播前询问顾客的意见,“以后顾客不同意,我就把镜头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