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6帮帮忙#【发生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后悔,能报警吗?】近日,听友田先生打来求助热线,他所驾驶的机动车在古田支路上与一辆小车发生轻微刮擦。田先生表示,对方车辆当时停靠在路边车位上,他的车辆正常直行,对方车辆驶离车位时发生了事故。由于当时自己着急上班,便赔偿对方一百元后驶离了现场。虽然田先生与对方已达成了私了协议,但后续还能否报警追究对方的责任?此类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针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福州市交警支队案件调查大队的民警,据了解,按照规定停靠在路边车位的车辆进出时要让行其他车辆。依据田先生的描述,在不涉及其它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根据具体的事故现场判断,本起事故中,田先生不负有责任或承担部分次要责任。但需注意的是,在已私了的情况下,既代表事故双方已对处理结果达成协议,即使报警一般警方也不予受理。
876提醒您:在发生事故后,如果对于事故责任划分等存在异议,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以免引发其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