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好了伤疤忘记疼”
接下来我们要说的这位司机
“伤”还没结疤
就已经忘了“疼”了
不过,后果很严重
5月19日,瓮安县交警大队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凌晨2点30分,在文峰北路酒驾查缉点,民警对一辆轿车例行检查时,当驾驶员打开车窗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民警随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他身体里
每100毫升血液含36毫克酒精
属于饮酒驾驶
不过接剧情发展让人始料未及
正当民警准备对他进行处罚时
驾驶员居然拿出一张“新鲜”的强制措施凭证
称自己已经被查过了
(第一次被查↑)
时间回到三个小时前.....
驾驶员高某,在县城环西大道九中路段被交警七中队查获,因为饮酒驾驶,在现场已经被民警处罚了,民警还要求他通知朋友将车辆开走。
(第一次被查↑)
不曾想竟然还有这般“倔强”的驾驶员
不顾生命安全
又开车上路
不过这回,高某终于知道怕了
面对第二次处罚,高某连声求情,希望民警帮忙“放一马”。
高某称:第一次酒驾被查后,驾驶证被暂扣半年,要进行满分教育学习,还要考科目一,违法成本太大,心头特别郁闷,凌晨1点过钟睡不着,想着这时交警应该下班了,抱着侥幸心理又驾车到夜市,喝了三杯啤酒解闷。哪知回家时又被另外卡点的执勤民警逮着了。
最后,高某因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再次酒驾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计18分和罚款1070元处罚。
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定要谨记,切误心存侥幸
不然被处罚的还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