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刘冀冀 马珂
记者从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关于调整完善来(返)琼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于6月19日发布,通知要求,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防控特点和我省实际,调整完善部分来(返)琼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动态研判和及时调整来(返)琼人员防控措施
通知明确,非涉疫区人员来(返)琼前,凭健康码绿码办理登机或其他来琼手续,不强制要求核酸阴性证明;涉疫地区人员来(返)琼前,核酸阴性证明改为48小时内1次;所有来(返)琼人员抵琼关口落实测温、扫地点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措施,并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入境人员防控措施由“14+7”改为“10+4+3”,即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观察(无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其他防控措施暂不调整,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结合防控形势动态研判和调整。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要求,全省一盘棋,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要内容,是落实“四早”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的重要举措,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2〕36号)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和管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和更新本行业重点人群名册,做到底数清、人头清、核酸检测情况清,定期研究解决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不按时开展核酸检测人员加强监管,督促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