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副市长赵显、市卫健委主任王维学等7人,被处理

央视新闻客户端9月6日消息,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后,吉林省纪委监委、长春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不到位,在院感防控、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方面存在失职失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赵显,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1年7月至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王维学,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5月至今),给予诫勉谈话。

张兴国,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2022年5月至今)、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给予诫勉谈话。

关云哲,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处长(2022年5月至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邓辉,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21年1月至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李晓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2021年4月至今),分管院感防控工作,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张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2020年8月至今),分管医务工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吉林全省各地各部门应深刻汲取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新冠肺炎感染事件教训,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认真检视短板不足,对疫情防控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坚决杜绝死角盲区、消除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吉林省委有关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把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

另据吉林省卫健委通报,9月5日0-24时,吉林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轻型)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在长春市。

9月4日,长春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9月3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81例。其中,4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88例与9月1日以来出现的阳性感染者均为隔离管控期间通过主动筛查发现。所有阳性人员传播链条清晰,均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就诊患者、陪护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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