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杭州有人签了购房合同却办不了过户,这事最后还是法官解决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拱法

买了房子却一直不能办理过户?这什么情况?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断了这样一起案子。

什么情况?杭州有人签了购房合同却办不了过户,这事最后还是法官解决了休闲区蓝鸢梦想 - Www.slyday.coM视觉中国 供图

多年前买房却一直没办房产证

林女士心急求助

2016年,林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向严先生和杨女士夫妻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约定售价277万元。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林女士先行支付一部分房款160万元,待严先生和杨女士的房产证办好以后,再将剩余的117万元转账至中介公司账户,同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林女士,中介公司再将剩余购房款117万元支付给严先生和杨女士。期间,林女士可以先行入住房屋。

林女士入住房屋后,一直挂心产权过户的事情,在了解到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后,便一直催促严先生和杨女士前往相关部门办证,但夫妻俩却拖延多时。

于是,林女士来到了“共享法庭”求助,要求严先生和杨女士尽快进行过户登记。

补缴款项缴不出

卖家反悔想加价

“我们也想去办理证件,但拆迁安置房办证前需要向相关部门补缴一笔费用,之前我们了解不足,现在交不起这笔钱,我们也跟亲戚朋友借了些钱,但还是差很多。”严先生夫妻在线上向调解员解释道。

听取双方的意见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到“共享法庭”当面进行调解。

“说心里话,我是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毕竟也住了这么多年了,但如果房产证办不出来,我也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林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严先生也表示希望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毕竟现在找个好买家也不容易。但当初卖房子给林女士的时候,房价是很便宜的,现在房屋市场价格已经涨了很多,看到小区其他人高价卖房,希望自己的房子也可以加价售卖。

法官耐心分析利弊

双方解开心结

调解员针对本案过户登记和房屋涨价两个问题,联系了法官,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向双方分析了案件事实。

“林女士如果真的想要房子,你们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协议,由林女士代为缴纳办证费用,之后如果严先生拖延办证,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这样你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也尽快解决僵持的局面。”

“严先生这边,房屋涨价是市场作用的结果,是很难预见的,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不能以现在的结果来衡量之前的约定,仅仅因为房屋涨价就要变更合同价款,很难得到支持。虽然房屋产权暂时没有办法变更登记,但买卖合同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合同不能履行的主要责任在严先生。”

最终,经过调解员和法官明法析理,双方就后续代缴费用和过户期限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严先生保证在3个月内领取房产证,并于取得房产证同日将产权变更至林女士名下,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这起持续了多年的纠纷就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目前林女士已经将所需补缴费用代付,只等严先生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当场进行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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