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天台,蜜雪冰城门店因非法使用童工被有关部门罚款1.25万元,对此,该店主称:因可怜此辍学女孩。那个女孩其实是被家庭抛弃的孩子,然后出来找工作,感觉这个孩子太可怜了。(4月8日 九派新闻)
15岁少女,人生之花含苞待放,大多正处于父母怀中撒娇阶段,理应在校“勤学苦读、谋前程”;然而该少女却“有学不能上”、“有家不能归”,浪迹社会,不得不寻找工作以养活自己,毫无疑问,该少女还真有些“可怜”。
面对前来求职的“可怜辍学女孩”,该店主“善心”大发,将其吸纳于店中;确实是做了好事一件也,让其最基本的生活,有了相对稳定的来源,解除了其后顾之忧。
未成年人乃民族之未来,关爱其成长、为其扫除成长的障碍,让其健康、快乐成长,乃社会之不可推卸之责。面对身处“困境”之未成年人,包括该店主在内的社会机构,向其伸出关爱之手,力所能及地为其排忧解难,本无可厚非。
但是,关爱也需有底线,绝非只有将其吸纳为“员工”一条路,理应立足于“未成年人”长远发展,推出相应的善举,切实解决其生活、成长之具体困难。
就此事而言,吸纳“15岁辍学少女”入职,看似解决了其现实之生存之痛,让其有饭吃、有衣穿,但静心思之,却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并非治本之策,显然是拿“可怜辍学少女”这个理由,存在着诸多之妥。
首先,会贻误了其成长之大好时机。现代社会,竞争就业,面向未来,未成年人理应在老师的专业指导下,安心学习、快乐成长,不断增强适应未来发展的知识与技能;然而“使用童工”,无疑会让这些未成人痛失大好之前程。
再就是触碰到了法律法规。使用“童工”,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明令禁止之行为,为此,作为用人之企业,理应自觉遵守之。
因“使用童工”被处罚,实则将劲用错了地方;对此,该店主理应与其沟通、交流,找准其“辍学”原因,或与家长、学校取得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劝说其家长将其接回,让其回到学校重新开始适合自己的学习;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吸纳入职。
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店主,在用工过程中,理应掌握必要之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掌握关爱未成年人之正确方法。
(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