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孩探头天窗“晒月光” ,家长被交警通知“领罚单”

放暑假了,气温也逐渐上升,不少家长会带小孩出门玩耍还在朋友圈“晒”一把,生活挺美好。随着有车一族的增多,父母“晒娃”的方式也变得越来越“高端”!于是街头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8月9日,南丹县交警大队民警联系上驾驶人熊某,但由于熊某刚好出差在外,三名“熊孩子”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队协助调查。 

南丹交警接到热心网友发来的一段举报视频。2021年7月30日晚,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南丹县城区滨河路行驶过程中,车上3名男孩将头和上半身露出天窗嬉戏打闹,十分危险。接到举报后,南丹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看该路段监控视频及小车的行车轨迹,确认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后,通知驾驶人熊某到交警队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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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午,在大队部办案民警询问由监护人陪伴的三名小朋友得知,小车驾驶人熊某当晚驾车搭载她的儿子(8岁)、女儿(12岁)和侄子(13岁)从家(吉朗五期)去往朋友家(华锡苑小区)接另一个双胞胎儿子(8岁)回家。在返回途中,由于当晚天气太热,车上有一股臭味,三个男孩子就吵着要打开天窗散散气。天窗打开后,他们三人将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外,期间熊某也有制止过他们,但是拗不过调皮的孩子,也没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就让他们一路玩耍至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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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三名小朋友及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通过播放此类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及模拟实验,让三人更加深刻体会将头、手等部位伸出开窗的危险性。三名小朋友表示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还要把交警叔叔、阿姨今天讲授的交通安全知识告诉给身边的人。

交警提示

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小孩把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汽车天窗外,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比如遇到紧急情况踩刹车,小孩就有可能被甩出车外;如果遇到限高门(栏),也会给孩子带来致命的伤害。家长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有身高不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家长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固定在车辆后排座椅上,并系好安全带,以保证乘车儿童的安全。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家长都不能让孩子把头、手臂或者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

记者:何可寒

通讯员:陆璇、唐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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