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各地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发放比例都是不同的,比如海南、江苏、重庆等地是按固定比例发放的:
海南是加发5%的退休金
江苏是加发退休前5%的月工资
重庆的限制比较多,只对1996年之前参加的独生子女父母加发3%的养老金。
而有些地区则是按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的,比如北京、上海、辽宁等地的发放标准。
北京是一次性发放1000元
上海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
辽宁是一次性发放2000元
由此可知,想要上调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就需要先统一各地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发放标准,这样也就方便统一上调,同时,也能统一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
退休金增涨额度
从各地的退休金发放比例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发放比例都是在5%左右,如果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上调至10%到20%,这一项提议通过了,那么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就能够增加2到4倍,而对于一次性发放补助待遇的地区,增涨的金额就更多了,因为发放方式由一次性发放变为按月发放,虽然每月的发放金额降低了,但是发放时间延长的情况下,总共领取的金额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总而言之,现在很多省份都会给独生子女的父母加发退休金,但增加的比例并没有达到10%,如果这项提议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上调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这确实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
如何处理计生遗留问题
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上浮10-20%,作为一种建议,值得考量。但是,相比经济上的关怀,更重要的可能还是配套养老服务的完善。相比一般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或更容易面临无人照料、精神孤独等问题,他们对相关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自然更显迫切。
这方面,不是没有行动。比如,前几年,就有多地设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此外,国家卫健委也曾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现在,随着生育政策的进一步放开,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性”更显突出,如何让这类家庭能够获得社会同等水平的养老保障,需要有更多的重视和实际行动。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一个更为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失独家庭。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
这类家庭相较一般独生子女家庭,无疑在养老、生活等物质与精神方面,都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他们也更需要公共服务针对性地兜底支持。
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他们是否能够获得应有的“优待”,不仅考验养老体系的完备性,更事关生育政策的担当。目前的生育政策虽然调整了,但对于过去的遗留问题必须有妥善的处理,这也是生育政策转型必须要付出的成本之一。
不过,独生子女家庭也好,失独家庭也罢,这类“特殊”群体的养老需求保障,并不能完全被孤立地看待,因为它也是社会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
换言之,从这类“特殊”群体的身上,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前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提升的迫切性。
一方面,对于“特殊”群体的政策倾斜,势必也得建立在养老保障体系整体完善的基础之上;
另一方面,不能忽视的是,即便生育政策调整后,独生子女家庭依然会占据相当比例,我们的养老保障体系如何直面这种现实。
如何在国家、个人、社会之间实现更良性、更合理的养老责任统筹,仍然是持续加深的老龄化社会之下最大的挑战之一。